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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及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0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及提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及提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2017学年担任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班级(不含康尼学院)班主任的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所带班级学生在2016/2017学年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所带班级学生在2016/2017学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并被处分的;

3.因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数量为全校班主任总数(不含康尼学院)的10%,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及十佳优秀班主任在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各评选10名。

四、日程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927-1017日)

1.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申请人认真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一式1份),并对照“南工学〔2013〕159号”文件提供佐证材料。

3.各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学生填写相应栏目,并形成本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4.各单位按照《南京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确定推荐人数,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汇总表》。

5.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思政教育科(行北213),汇总表电子版上传至奥蓝“上报材料”。

(二)审核投票阶段(1018-1130日)

6.学生工作处安排专人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参评资格。

7.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学校组织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8.学校根据候选人工作实绩,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20位十佳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三)评选表彰阶段(12月份)

9.学校组织专家对20位十佳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进行现场考核,评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10名,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10名。

10.学校发文对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及十佳优秀班主任获得者予以表彰奖励。

11.学生工作处组织编印(制作)2016/2017学年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宣传画册(展板),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各单位必须将拟推荐人选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3.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班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pdf

      附件2: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

      附件3:优秀班主任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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